新聞稿
臺北車站放煙霧彈及中山站砍人3死多人受傷事件 犯保協會啟動即時關懷 張斗輝董事長前往慰問
- 發稿單位: 總會
- 發稿日期: 2025-12-20
- 新聞聯絡人職稱: 副執行長
- 新聞聯絡人姓名: 尤仁傑
- 聯絡電話: 02-27365850#62
臺北車站在昨(19)日傍晚發生張姓男子丟擲煙霧彈及前往捷運中山站中山商圈砍殺路人事件,造成3人死亡及多人受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稱犯保協會)臺北分會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下稱臺北地檢署)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通報本案,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兼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在第一時間已指示臺北地檢署深入查明殺人動機、有無共犯及保全證據等偵查作為,張斗輝董事長同時前往臺北分會指示啟動一路相伴即時關懷服務機制,臺北分會立即聯繫由專員及保護志工組成「一路相伴即時關懷」小組,並安排律師,第一時間共同投入關懷陪伴及提供協助,對於適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以下稱犯保法)之保護服務對象將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及保護服務。
一、張斗輝董事長前往醫院關懷慰問家屬
犯保協會張斗輝董事長於今(20)日上午,會同犯保協會總會及臺北分會人員前往醫院探視死者家屬,表達政府及犯保協會關懷慰問之意,致贈家屬慰問金及提供關懷包,並將安排犯保律師及心理師全力協助家屬後續法律、家庭及心理上的需求;張斗輝董事長也分別前往醫院探視傷者,表達關心與慰問。
二、即時關懷小組,陪同家屬進行遺體相驗程序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分別於19日晚間及20日上午進行3名被害人遺體相驗程序,犯保協會臺北分會分組安排專員及志工前往陪同家屬,提供關懷陪伴與情緒支持。
三、安排主責專員及志工,採一案一律師,提供一路相伴服務
犯保協會臺北分會安排犯罪被害死亡者之家屬,以及符合犯保法的重傷被害人有主責專員及志工,並以一案一律師方式,一路相伴提供家屬關懷陪伴、心理支持、權益告知及法律訴訟上之協助。
四、依據犯保法提供權益保障及保護服務措施
(一)法律協助:本案犯罪行為人已死亡,刑事部分,將由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為保障被害人家屬法律權益,犯保協會依犯保法規定調查犯罪行為人財產資料。
(二)申請補償金:依據犯保法第50條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犯保協會後續將協助3名死亡被害人遺屬及符合犯保法規定之重傷被害人,向臺北地檢署提出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申請,依犯保法規定,遺屬補償金為新臺幣(下同)180萬元,重傷補償金依重傷程度為80萬元至160萬元。
(三)心理輔導:本案的發生造成家屬極大悲傷及心理創傷,犯保協會將評估家屬的需要,安排犯保心理師提供諮商輔導服務,協助心理創傷復原。
(四)生活重建及經濟支持:犯保協會將安排主責專員及保護志工進行長期家庭關懷,如因本案造成家庭經濟上的影響,也將提供經濟支持援助,陪伴被害人家屬走過後續的家庭復原之路。
(五)受傷者協助:有關傷者部分,犯保協會提供關懷並追蹤了解傷勢情形,如有符合犯保法規定之重傷程度者,犯保協會將依犯保法規定提供法律、經濟、心理、醫療照護等相關協助。
(六)召開說明會:為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明確而完整的權益資訊,犯保協會將安排召開說明會,保障資訊獲知權,由犯保協會人員、律師、心理師說明相關保護服務、法律訴訟權益及心理照顧等內容,並對被害人或家屬相關問題提供說明。
本案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後續尚有諸多事務必須處理,包含後事辦理、法律訴訟及創傷復原等問題,生活重建更是條漫漫長路,犯保協會秉持的一路相伴的服務精神提供各項保護服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