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助及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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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助及職業訓練

家裡因為發生被害事件,頓失經濟來源,需要重新回到職場,我該怎麼找工作?我也沒有一技之長,要去那裡學職業技能?需不需要費用?我想自己創業,有誰可以協助…

  1. 轉介或媒合就業、營銷服務都具有無法預期的不確定性,並不是絕對的,也可能需要一段時間,這些過程,除了等待外,可以和分會持續溝通,尋求更多元的可能。
  2. 分會技藝訓練課程視當年度該分會的規劃,不是所有的分會都會有技藝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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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對於保護服務對象之就業需求提供工作搜尋、就業媒合轉介、創業輔導等,以協助其充分及穩定就業 ※

  • 服務方式

  1. 協助搜尋媒合就業機會。
  2. 轉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媒合服務。
  3. 協助運用民間或政府勞動力發展方案取得就(創)業資源。

  • 申請方式

您可以透過撥打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將您的需要告訴處理您案件的犯保分會工作人員即可,犯保分會工作人員評估後協助您媒合、轉介或運用相關資源。

※ 保護服務對象所經營或自製之產(商)品,透過舉辦市集、採購、平台資訊等方式,提供多元銷售管道及機會 ※

  • 服務方式

  1. 配合犯保舉辦的活動,提供設置銷售攤位。
  2. 協助尋找外界適合銷售的地點、攤位提供販售。
  3. 犯保分會之會議活動所需,進行採購。
  4. 協助將產(商)品資訊透過適當方式(例如網站、Line)推廣。

  • 服務說明

  1. 您可以透過撥打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將您的需求告訴處理您案件的犯保分會工作人員即可,犯保分會工作人員會評估您的家庭經濟需求、產(商)品內容及是否有適當的營銷機會。
  2. 營銷管道和機會,都必須視犯保分會評估及資源運用情形,無法保證一定可以提供。

 

(本項服務規劃中)

※ 出具身分證明提供保護服務對象免費參加公辦職業訓練係依據本會«出具受保護人身分證明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 

  • 參訓適用範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及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 參訓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資格,並於犯罪事實發生後6年內報名參訓者:

  1.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或直系親屬。
  2.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3.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或受重傷者之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 參訓應備文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開立之因犯罪被害之身分證明書影本。

  • 如何開立身分證明書

  1. 由申請人檢附證明文件(例如課程簡章)向分會提出申請。
  2. 分會依被害案件之證明文件,再以內部簽核程序,為是否出具受保護人身分證明之審核。
  3. 分會認出具適當者,即予核發,認出具不適當者,則不予核發。

※ 職業訓練補助依據本會«保護業務資助項目表(範圍與標準)»辦理 ※

  • 補助範圍

凡由本會提供輔導就學、就業、技藝訓練、生涯規劃、相關資訊及轉介服務而因家境貧困需資助者。

  • 補助數額

  1. 參加公立或與公立職訓機構合辦之訓練,費用除公費已有補助者外,全數資助;參加合法立案之私立機構技訓,最高資助限額為一萬元。
  2. 受訓期間生活資助,依受訓天數計算每日伙食費二百元,每月零用金二千元。

  • 相關文件

職訓機構招生簡章、報名表、費用收據。

※ 為提高保護服務對象勞動參與率及增進就業、創業機會及能力,協助保護服務對象職業技能培訓或運用職業訓練資源 ※

  • 分會技藝訓練課程,例如有手工皂班、皮件製作班等。
  • 由分會依據當年度保護服務對象需求及經費情形,不定期規劃,以開班方式辦理。
  • 請留意分會提供或公告的課程資訊,也可以直接向分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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