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隱私權宣告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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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絕對尊重並保護您在使用網際網路時的安全及隱私,為了協助您瞭解「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全球資訊網」(以下簡稱本資訊網)如何保護您在使用本資訊網各項服務的安全、及如何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特訂定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全球資訊網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各項說明,若對本政策有任何意見或疑問,也歡迎使用下方「肆、隱私權保護宣告之諮詢」與我們聯絡。

貳、隱私權保護政策
  1.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您在使用本資訊網所提供的各類服務及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保護之相關作法。另外,在本資訊網所連結的其他網站,也可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對於您主動提供的個人資訊,這些連結的其他網站有其個別的隱私權保護政策,其對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不適用本政策,本會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
    本會根據本資訊網目前所提供的各類服務項目(例如活動資訊、網路調查、意見信箱、活動報名、申請資訊、訂閱電子報等),及後續新增的服務項目,因該服務需要而請您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時,如屬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之個人資料者,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但屬務必提供個人資料始能享有服務者(如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三點規定應載明具體陳訴事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您如不提供該等資料,則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相關服務。
    本會對於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本會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以充分保障您的個人隱私權。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與期間
    本資訊網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在本資訊網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除於網頁上另有公告者外,將因應前述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保存5年。
  4. 個人資料權利行使方式
    當您在本資訊網提供個人資料後,您可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請注意您在向本會請求刪除本資訊網某項服務的個人資料後,本會如因該資料之刪除而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您將無法再享有該項服務之提供。
    本資訊網之個人資料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會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侵害當事人值得保護之利益。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事由。

    若您要行使相關之權利請於上班時間聯絡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02-27365850或E-mail: headoffice@avs.org.tw

參、隱私權保護政策修改

由於科技發展的迅速,相關法規訂定未臻完備前,以及未來可能難以預見的環境變遷等因素,本會將視需要修改本政策說明,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的立意。當本會完成本政策修改時,我們會立即將其刊登於本資訊網,並以醒目標示提醒您前往點選閱讀。

肆、隱私權保護宣告之諮詢

如果您對本資訊網的隱私權保護宣告有任何疑問,歡迎使用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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